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
校長邀請學生參與修訂校規
為建構友善校園,符合人權指標。校長主動請學務處規畫,邀請班聯會學生代表,就本校現行各項校規,逐一檢視是否有修訂必要,並由班聯會蒐集相關意見後,提出修正案交給學務處。待修正意見蒐集完畢後,將參照相關法令,邀集師長、學生、家長代表,共同組成委員會研議修改。
校長表示,循民主程序對我們生活與學習的校園環境,提出合法、合理、合情的意見,是現代公民的基本人權。期望全校師生透過民主法治的程序,養成知法、守法、尊重、關懷的素養。
校長出席班聯會說明校規修訂的人權與民主法治觀念
生輔組長說明本議題的進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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