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

有些事在公共場合是不合宜的(101.1.9朝會談話)

各位老師、同學早安:
        今天早上與各位分享三段親身經歷的小故事,這三段經歷都與公民道德有關:
        第一個故事發生在昨天,平常校長習慣在家裡用早餐,偶爾週末或周日,會與家人在住家附近一間家庭式的早餐店用餐,喜歡在那裏用餐的原因,因為店面不大、老闆很親切,感覺很溫馨;其次,老闆在店內設有一面牆都是雜誌,邊用早餐邊看雜誌,也是另一種悠閒。昨天上午,這一段悠閒如往日一樣,但自從一對夫妻帶著一隻馬爾濟斯犬進來後,全都走樣了,那兩位交談的聲音,讓其他的顧客深皺眉頭,顯然,他們的音量已經大到影響他人的安寧,在那同時,隨行的小狗也跟著汪汪叫,只聽那位先生對著小狗喝斥:「閉嘴,不要吵!」我與太太兩人見此情景,不禁相視而笑,那位先生在制止小狗吵鬧時,應該未察覺他們也干擾到別人了。在公共場所,談話音量應放輕,以彼此聽得到為原則,勿大聲交談。
        第二段生活經歷是有關手機。校長常常搭乘公共運輸系統,我習慣帶本書在車上閱讀,倦了就把握時間閉目養神一下,常常剛闔眼,車廂內手機聲大響,更難受的是,因為車上訊號不佳,接電話的仁兄交談過程音量極為大聲。記得校長曾說過,影響到他人權益的事,即是欠缺公德心。因此,提醒同學在公共場合,應謹守手機禮儀,例如:在電影院、開會、搭公車、捷運、火車、上課(當然是一定不能開機的),應將手機調為震動,有來電時應該輕聲告知來電者目前正在車上,待下車後再與其聯絡,若真的急需交談,請盡量小聲或到車廂與車廂之間的公共區域長話短說。
        第三個故事,是與兩性交往有關。在前一陣子,有一則新聞報導:台北某高中為了避免男女同學之間交往過於密切,訂出一個男女需隔30公分的規定,如何執行?校長也很納悶。早期台灣的學校甚至有男女分校或男女分班,男女生只要走在一起就會被處罰,有些男生甚至到了上大學之前,都沒有跟女生交談的經驗。前述的規定當然不宜,校長認為在高中階段兩性交往本屬正常,學校不會用30公分限制或處罰。高中階段都還未成年,彼此可以當好朋友,但應發乎情、止乎禮,尊重對方的身體與意願。校長曾經有一次在購物時,有一對情侶在店內過度親暱,讓旁邊的顧客頗為尷尬。提醒同學,在高中求學階段,男女之間還是以普通好友為宜,即便兩情相悅,也不要當閃光情侶,過度親密的行為在公共場所是不宜且刺眼的。
        以上分享的三段小故事:在公共場合,不大聲交談、手機禮儀、合宜的兩性交往,都是生活的自律,或許都是小事,但現今的社會常常是因為小地方的隨便導致脫序。各位都知道,我們歸仁區的地名由來,是源自論語顏淵篇「一日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焉」。克己,克制自己就是公德心的展現。在「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」那部電影裡,老人曾經說了一段很有哲理的話:知識與智慧不同,智慧是劍及履及的實踐。公民考一百分,未必是好公民;要成為好公民需要仰賴力行實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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