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

組織的責任

        「希望這家公司永遠在」這本書提到的企業五個責任,看似簡單,卻不容易做到。我認為學校經營也適用,以此自勉。
1. 要使員工和他們的家人幸福:員工不幸福,是不可能全心對待顧客;顧客有別的商家可以選擇,但員工卻投注他的時間與人生在你的企業。
2. 要使外包和下游廠商的員工幸福:這些是外部員工,穿不同制服的同事,不善待合作廠商,合作廠商也將在工作及用料上報復。
3. 使顧客幸福:不只有客戶,還要讓他們感到開心、幸福和感動。
4. 使地方社會幸福繁榮:不只捐錢給地方組織,更是以企業公民的生活,去促成和提振地方的進步。
5. 使股東幸福:股東的幸福,不只是拿到分紅,還有自豪、意義,以自己成為這間公司的股東感到光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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