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
「禮」可以這樣做(2):莫當人體閃光燈
兩性交往,是人性,再正常不過,師長無法也不會禁止。但僅止於正常交往,何謂正常:發乎情,止乎禮。男女大腦思考不同,處理情感模式也有差異,讓兩性在光明正大的空間,給彼此認識想法的時間,如果你有意朝男女朋友交往,更應該如此,切莫讓情慾沖昏彼此。
特別是校園,屬於公共空間,即使已經彼此認定男女朋友,也不宜有親暱行為,請顧及旁人的觀感,莫讓你們的行為造成別人的不舒服,「三不:不牽手、不搭肩、不摟腰」,是我們對新豐校園的公共規範,請同學配合,這是行為自律,請全體師長們配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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