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

校務會議

        上午10:00召開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。本次議案較為單純只有四個,全數照案通過。同仁在會議中提供總務處在樹種移植、移除上的一些建議,有些屬理性原則、有些屬情感因素。無論屬於何者,都應該虛心納察。我指示總務處若事屬單純且有共識者可優先處理,例如因場地因素發育不良者,考慮其存活率可移植至適當地點,像教學大樓與禾豐樓之間的大花紫薇、風鈴木等日照不足,可移植至陽光充足場地。若仍有歧見者,請繼續徵詢共識,在未達共識之前以不動為原則。例如二校區圍牆邊的橡膠樹,雖盤根錯節危及圍牆、水管,但仍未有共識,仍以保留為原則,至於受損建物或設施則編列預算繼續修復。另外,我指示總務處若需移植樹木,但校內無適當地點者,可洽市府或林業單位,另尋覓適當地點移植,以維樹木的生存權,莫輕易移除樹木。此外,今年蘇迪勒颱風校內折損40餘株樹木,我建議總務處徵詢多方意見,以兼顧台灣原生樹種與校園景觀考量,視預算許可,購置或洽林場捐贈樹苗,安排有紀念性的時機,例如畢業前,邀請師生合植紀念樹木,讓回憶深耕校園,也兼具復植的需求。

        此外,我提了幾點事項請同仁配合辦理:
一、請依出勤管理要點,實施在勤八小時自主管理。同仁若有七點早到、六點晚下班需求者,可調整上班起訖時間,請另填人事室的表格經校長核准後由人事室備查,以維同仁上下班途中若因事故須請公傷假等權益認定問題。若無特殊需求填表者,人事室以上午八點、下午五點為認定出勤時間。另基於榮譽自主管理與尊重信賴原則,教師出勤部分若非以下兩種情形,行政單位不會恣意拿本出勤表定時間刁難教師出勤狀況(但有兩個例外情形:1.屢獲家長、學生反映找不到老師請教課業或生活輔導;2.於上班時間未經請假核准任意缺席會議。有類似情事發生需處置時,校方也會知會教師會共同依法處理)。

二、下周一即正式上課,請教師同仁充分備課。老師未充分備課,除了自己知道,學生也會感受得到,請謹慎以維教學專業形象。

三、近年甚多議題,因社會轉型過程,許多教師選擇避而不談,雖可避掉爭議,卻失去教育契機。建議同仁在選擇類此議題納入教學時,宜掌握兩個原則:1.教師個人可以有立場,但不強迫灌輸個人意識;2.教師透過合宜教學設計讓學生正反甚至多方意見有充分討論,培養其批判思考能力。而非仰賴網路的懶人包,有時候懶人包恐怕也是另類型態的意識灌輸。

四、辦理課程延伸校外教學時,請在出發前完成妥適的學習設計。學習單是一種可行的工具,可以設計由淺到深不同層次的問題,以引導學生透過主動探究學習聚焦在教師預期的學習目標上。教師應針對不同層次的問題設計評量規準(rubrics),除了提起學生學習興趣外,也兼顧學術的嚴謹與專業的卓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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