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

「禮」可以這樣做(1):保持安靜

(2013.09.17朝會談話)
        昨天下午校長準備外出開會,經過禾豐大樓,當時可以確定是已經上課了,其他班級都很安靜,這時樓梯傳來一陣嘻笑歌唱聲,有男有女,我不確定是幾年級的,但可以肯定已經干擾到其他班級。
       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,「我有自由揮拳的權利,但僅止於別人鼻樑之前;我有製造噪音的權利,但僅只於旁人的耳朵之外。」,自由不是毫無限制,我們應該要有敏銳的感受力(禮貌),不要用噪音打擾別人的安寧。
        哪些場合不宜發出噪音?圖書館、教室、電影院、音樂廳、餐廳、車廂....
        發出噪音的聲響,除了人之外,別忘了還有手機....
        當你遇見噪音干擾如何處理?
        建議':委婉告知你必須安靜處理某件事或者休息,不要激怒他人。
自我節制,相互尊重,是有禮節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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